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8月1日起实施,各方声音叫好有之,、贬损也不少。纵观近日评论,一个普遍的观点是:网游实名制不可能解决未成年人沉溺网游的问题。因为利益的原因,大部分网游公司对实施实名制,态度不太积极,并且网游公司自己也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对用户身份进行如实的判断。而对未成年人来说,有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号、使用身份证号码生成器、甚至“私服”“代理”等各种办法,绕开实名制的约束。
参与制定《办法》的文化部专家称,上述观点完全是对《办法》的误读。7月30日,文化部又下发了“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”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两者联手,理论上的漏洞基本已经堵住。他坦承,是否有实际效果,可能需要半年时间才能知道。
实名制有3到6个月的缓冲期
数年前,网络防系统开始推行,从执行情况看,只能说“差强人意”。除了几家大的网游公司执行比较认真外,大量中小公司却不当回事。而网游实名制实行数日来,包括本报记者在内,有不少人尝试用绕过实名制的方法注册网游。这个方法在个别大的网游公司行不通,而在大多数公司则是通行无阻。
有接近本报的业内人士透露,为了更多吸引玩家,网络的网页游戏如今都在强推“快速注册”法;更有一些急吼吼的网游公司,在玩家快速注册完毕后,直接就登录到游戏页面。因为吸引相同数量的玩家,绕开身份证登记的步骤,就相当于节约了30%的推广费用。目前,以推广费用最便宜的网页游戏为例,吸引一个玩家的推广费用一般在2-8元。因身份证登记而产生的成本,对那些中小网游公司而言是一笔相当大的费用。
戎英杰,参与制定《办法》的文化部专家。他说,在“通知”里已明确了,以8月1日为界,新、老网游将有3和6个月的缓冲期。这是为了让网游公司能够有时间保存和更新数据。戎英杰说:“超过时限仍然未强制执行实名制的网络游戏,一旦被查证,将会遭到相应处罚。”
玩家的利益有了法律的
《办法》了网游公司必须强制执行实名身份注册,而非防系统中的可选。在“通知”里,则明确了监管和惩处的办法。对任何一家想正规经营的网游公司而言,除了执行没有第二条可走,杜绝了“不积极”执行的可能。
在网游新规里,对玩家而言,被盗装备、被骗乃至被网游公司恶意欺诈等“伤心事”都有了可以投诉和的地方,并可得到法律的。玩家利益的有了法律依据,但是玩家如果试图绕开实名制,可能的结果将是“严重”甚至“”的。
“在《办法》和‘通知’里,我们都有大量条款对玩家的权益进行,但是所有的都基于一个前提,玩家必须实名注册。如果玩家没用实名登记,那么按照新规,网游公司可以提供服务。”戎英杰说,“这是充分考虑到了玩家心理,在现有条件下为推行网游实名制所做的最好的设定。”
将网游公司恶意“吸金”
《办法》第十八条:“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。”强制对战就是玩家们最喜爱的PK。很多评论认为,此降低了网游的可玩性。
戎英杰表示,抵制网游中的不良、低俗内容,得到绝大部分人尤其是家长们的欢迎,大部分玩家则牢骚满腹。而《办法》中关于防止网游公司恶意“吸金”和条款却被大众忽视了。
事实上,网游公司恶意“吸金”的行为,已成业内的一个“”。为了商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,网游公司不惜以手段来引诱玩家投入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指出,恶意“吸金”的社会反响很恶劣,已经严重损害了网游业的健康发展。
有不愿具名的网游公司高管向本报爆料,在目前的网游界,类似“开宝箱”之类由玩家支付小额进行抽的游戏营收,一般占到网游收入的20%左右。行规是,游戏公司每收入1万元人民币,投入虚拟价值1000到2000元的各类装备。
这笔不菲的收入,来自于游戏公司在后台将抽比例调低,导致玩家为了表面看似很高的中率而不断投入。他说,某家知名度很高的大网游公司在一个名为“××战记”的网页游戏中,甚至将中率降到千分之十以下。玩家渐渐后,就纷纷在论坛上大骂游戏公司,这在业内是个半公开的丑闻。
针对此类情况,戎英杰指出,网游新规首先要求各游戏公司成立专门部门进行自查,然后由文化部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管并接受玩家投诉。无论是监管过程中发现或玩家投诉后查证,恶意“吸金”的网游公司都将遭受严厉惩处。